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:
经领导批准,对《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和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》等两份制式表格进行修改,增加了“网上名称”一栏。“网上名称”是指事业单位注册的后缀名为“.公益”的网上中文域名,尚无此网上名称的,可不填写。
如事业单位申请注册网上名称,可以登录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网”(http://www.chinagov.cn/),了解相关情况。
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一处
2008年12月29日